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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啟用新印章及停用舊印章的公告 |
| 時間:2023/10/31 來源:中心辦公室 編輯:雍波 審稿:尹恒 閱讀次數(shù):845 |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四川省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等14個事業(yè)單位機構職能編制規(guī)定的通知》(川編辦發(fā)〔2021〕124號)和《關于同意中共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委員會更換名稱的批復》(南市直工委組〔2023〕24號)文件精神,“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更名為“四川省升鐘水利工程運管中心”;“中國共產(chǎn)黨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委員會”更名為“中國共產(chǎn)黨四川省升鐘水利工程運管中心委員會”。為便于工作開展,自2023年10月31日起,正式啟用“四川省升鐘水利工程運管中心”“中共四川省升鐘水利工程運管中心委員會”印章。原“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中國共產(chǎn)黨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委員會”印章停止使用,并按程序進行了注銷。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升鐘水利工程運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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